
兴安盟检察分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研究》被自治区院评为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课题首次采取了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调研的形式,课题组成员吸纳了资深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为推进课题研究工作,9月4日,课题组负责人、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景文主持召开重点调研课题研讨会。课题组成员、盟检察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崔洪波、盟中院环资庭庭长陈丽、盟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申长军、盟检察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健等人参加研讨会。盟检察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四级调研员李铁明到会指导。
盟检察分院四级调研员李铁明对课题的立项意义、课题的研究方向、方法以及相关要求,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建议。
研讨会上,课题组成员围绕重点调研课题的选题意义、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和路径以及成果转化预期价值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检察公益诉讼(指民事公益诉讼)两者在性质、目的、诉讼请求以及适用范围上的高度契合以及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在职权能力上定位差异,处理两者的衔接问题是一个事关两者功能发挥、极为重要的法律和现实层面的问题,具备予以专门探讨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两诉构造和诉讼全流程分析,存在很多需要衔接的点位,特别是诉讼顺位的设计还需要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包括线索之间的移送转化、两诉适用情形的合理区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定位和功能的发挥等方面,需要厘清关系、完善规则、明确责任、规范程序。
课题组将根据研究进度召开阶段性研讨交流,确保如期完成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