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上,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明春宇围绕今年全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核查漏管、脱管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核心业务开展情况、具体的工作措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做了详细汇报。 随后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栋全面分析了兴安盟检察机关业务数据情况。
赵锦主任在认真听取了汇报后对兴安盟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贯彻全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求,努力践行检察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全盟检察机关下一阶段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要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力度,在挖掘线索上下功夫。在履职过程中注重发现失职渎职现象,与其他业务部门增加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工作,聚焦工作主业,增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力度,注重发现社区矫正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出现安全隐患,继续做好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做到监督要严、措施要实。
三要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不容松懈,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看守所整改,防止疫情输入到监管场所,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要加大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做好准备布置工作,增强全体刑事执行检察干警业务知识,及时发现侦查终结前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保证监督到位,依法履行检察职责。
王达表示,感谢自治区检察院一直以来对分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分院将按照赵锦主任的要求抓好落实,在今后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本院优势,补齐短板,培育工作亮点,争取全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