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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朱清敏、秦国杰、何伟青、谷守先决定逮捕
时间:2020-09-02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朱清敏决定逮捕 

   

  原海南省农业厅巡视员朱清敏(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清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秦国杰决定逮捕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国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秦国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何伟青决定逮捕 

   

  广东省韶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何伟青(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何伟青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谷守先决定逮捕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谷守先(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犯罪嫌疑人谷守先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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