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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崔某某等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开庭审理
时间:2020-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30日,由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崔某某等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4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的公诉团队,依法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此案由兴安盟检察分院交办至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该案是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首起涉黑案件,也是在全盟影响较大的一起黑恶势力案件。该案31名被告人共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14项罪名,受害人众多,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被害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庭审预计将持续6-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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