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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琪林检察长一行到兴安盟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
时间:2020-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8日至29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一行先后到突泉县检察院、科右中旗检察院、兴安盟检察分院调研指导工作。其间,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乌兰浩特市医院主任医师刘亚声,全国人大代表、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陈良走进兴安盟检察分院,视察了兴安盟检察分院未成年人办案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区等工作场所,并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佳玫,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国华等参加调研。

   

  调研过程中,李琪林对兴安盟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当地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给予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每次到兴安盟都能感受到检察队伍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谋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各项工作都有起色、有特色,有些工作比如司法救助工作、未检工作做得很好,值得在全区推广。

   

  对于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李琪林要求,一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政治意识具体化,转化为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切实担负起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心怀人民,着眼大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二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时代司法改革带给了检察机关新的机遇和挑战,宪法赋予我们的职能是法律监督。这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通过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实”上下功夫,在“强”上做文章,在办案力度和效果上求进步。以更实在的举措实现“四大检察”四轮驱动,推动法律监督水平再上新台阶。三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最高检改革规划,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坚定改革定力,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强化系统集成思维,不断增强对改革措施的整体认识,全力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确保中央、自治区既定的改革部署落实落地,助力新时代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好政治方向。要注重能力素质提升,强化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锤炼,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执法水平。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严实细上下功夫。要警钟常鸣,加强廉政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认真开展教育整顿,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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