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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建公益保护大格局!——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盟直行政机关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
时间:2020-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在公益保护领域谋求合作共赢,推动社会治理,进一步贯穿落实盟委行署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十八条措施》的文件精神,6月17日上午,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盟直行政机关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全盟20家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国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景文,检委会专职委员黄永文及第六检察部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胡景文主持。

   

  会前,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院内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检察书苑、党建活动区等,并观看了检察公益诉讼宣传片。

   

  联席会上,胡景文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自治区领导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并对全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黄永文宣读了《关于加强全盟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并向与会人员征求意见,展开讨论。

    

  赵国华表示,三年来全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全盟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在此,代表全盟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于下一步全盟检察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如何加强与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赵国华提出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盟委、行署的支持措施,切实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新动能。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的重大改革举措。2019年7月,盟委、行署出台了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十八条措施,为全盟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作为检察机关,我们更应该主动沟通、联系,与行政机关共同把这些重要部署和要求转化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实际行动。要着眼于在保护公益过程中维护党和政府的执政权威,着眼于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帮助解决仅凭行政职能难以推进和落实的公益难题,推动行政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努力让检察公益诉讼成为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有效法治手段。

   

  二、坚持正确工作理念,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必须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公益诉讼检察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践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好、配合好,就会有效推进公益保护,实现双赢局面。必须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通过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醒、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实现维护公益的共同目的。必须坚持“预防性司法”“恢复性司法”的办案理念。法律监督工作本身就具有预防违法犯罪、恢复社会关系的应有之义。在办案中,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要更加注重研判分析,共同预防损害公益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盟委统一领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形成全盟公益保护大格局。 

   

  要坚持在盟委领导、人大工委监督、政府支持下谋划、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盟检察机关将和行政机关一道,共同落实好盟委行署制定出台的十八条措施,从各自职能出发,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和配套措施。希望今后能够形成召开联席会议的常态化机制,加强多部门联系。加强协作共赢,推动形成各有侧重,齐抓共管的执法司法保护大格局。公益诉讼工作具有协同性,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是公益保护共同体,是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关系,是合作与补充的关系。行政权力的配置是公共利益保护的第一屏障,我们将始终坚持行政权第一顺位,严守检察权的边界,坚持监督履职与协同支持相结合,强化共同体协作,形成与行政机关共同保护公益的新格局,既让社会公众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又能充分维护法治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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