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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盟本级)
时间:2020-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兴安盟检察分院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0年 4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17个,其中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干部部,政治部宣教部,机关党委,检务保障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支队。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75个,事业编制9个,退休员51人,实有政法专项人员66人,事业编人员11人,共计77人。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检察分院部门预算包括:盟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兴安盟检察分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我院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17个,其中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干部部,政治部宣教部,机关党委,检务保障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支队。由于机构改革,将原来14个单位内设机构改为17个内设机构。

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75个,事业编制9个,退休员51人,实有政法专项人员66人,事业编人员11人,共计77人。年新招录公务员4人。

(二)兴安盟检察分院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检察分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75.14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46万元,下降13.23 %,下降主要是由于上年新增退休人员2名,2019年我单位离退休干部去世1名。

支出预算75.1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46万元下降13.23 %,下降主要是由于2019年我单位离退休干部去世1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5.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1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5.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4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  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 0 万元减少 0万元,下降 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 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 0 万元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 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比上年执行数0 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0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鑫宇       联系电话:1394828281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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