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全区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东部区培训班在通辽市圆满落幕。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作厚,通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忠明出席,东部地区8个盟市、旗县检察院刑检相关部门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张作厚在培训班讲话中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的一次精装修,有助于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并节约司法资源,有助于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统一。同时,认罪认罚从宽是将庭审实质化的要求提前整合到检察环节,需要强化检察权的诉讼结构改革。
张作厚强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意义重大,公诉人员要发挥公诉主导作用,相关操作要严谨,量刑建议要规范。参训学员一定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制度的立法原意、熟练掌握实际操作,培训结束后立即落实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制度落实。
此次培训以“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主题,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评与判相结合、教与学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培训内容,形成和谐愉快的浓厚培训氛围,取得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讲授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途径;现场演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办案流程,并邀请资深法官、律师就实际操作的问题与学员进行交流座谈,拓宽工作视野,增加培训实用性。
培训旨在全面推进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和速裁程序规定,进一步推进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准确理解适用法律,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受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非常及时、有效,特别是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以来遇到的实际问题找到了很好的处理方法,为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