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致敏性蒿属性植物治理行动方案》文件精神,8月27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前往大兴安岭生态文化园开展致敏性蒿属植物集中清理整治专项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守护绿水青山生态底色。
活动中,全体检察人员按照划定区域分片作业、协同联动,全程规范佩戴防护用具,对园区内连片生长的致敏蒿草进行清除。针对边角地带、绿化带缝隙等蒿草密集、易遗漏区域,从源头减少花粉扩散,遏制蒿草复生。现场拔除、归集、清运各环节衔接有序,治理成效显著,有效降低了园区花粉致敏风险,改善了生态环境与群众休闲体验,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主动担当、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紧扣致敏性植物治理工作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深度融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生态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凝聚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合力,以检察履职守护群众身体健康与辖区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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