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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盟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时间:2026-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践行“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的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推动全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兴安盟检察分院评选出全盟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8件,主要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领域,供参考借鉴。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诉马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

马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在没有经营资质,明知服用后会出现恶心、头晕等不良反应,未核实所购案涉减肥产品生产厂家、合格证明、配料成分等食品信息,仍在微信朋友圈虚假宣传减肥产品,长期非法对外销售。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通过举证、质证与激烈的法庭辩论,最终判令“马某依法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金735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该案以庭审判决的形式,明确了“无论销售数额大小,‘朋友圈虚假宣传+有毒有害食品流向不可控’即构成对公共健康权的威胁情形”。该案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要求纯民公益诉讼的实践样板,彰显检察机关对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不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立场。




2.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整治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维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室外健身器材作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健身房”,承载全民运动、健康生活的重要使命。由于长久的日晒雨淋、老化、缺乏有效监管维护等原因,扎赉特旗户外健身器材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相关行政单位拆除破损健身器材32套;邀请鉴定公司对健身器材超期、未挂标识牌等进行鉴定,认定可继续延长使用年限的健身器材23套,进行维修检查健身器材120余套,安装新健身器材15套,有效保障群众健身安全。“检察监督+行政整改”的良性互动,为全民健身提供了法治保障。




3.突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树线矛盾”行政公益诉讼案

突泉县作为蒙东电力枢纽、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县域内9个乡镇51条线路存在“树线矛盾”问题,2023年以来因输配电线路通道树线安全距离不足影响群众用电,威胁电网安全。突泉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履行电力运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动输电线路累计砍伐或修剪树障101处,配电线路隐患138处,实现26条线路隐患清零,并出台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建立“快查快改、立查立改”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检察机关通过多方联动破解“树线矛盾”实践,保障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法治力量织密民生保障网。




4.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蒙原羚行政公益诉讼案

科尔沁右翼前旗与蒙古国接壤,其广袤的草原与边境地带已成为蒙原羚(俗称黄羊)季节性跨境迁徙、栖息觅食的关键廊道与重要家园。近年来,有百余只黄羊从蒙古国迁徙至科尔沁右翼前旗境内,但过往车辆对黄羊构成碰撞致死致伤的严重风险,并且人为活动干扰、保护设施欠缺、监测救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致使黄羊栖息与繁衍环境安全受到威胁。科尔沁右翼前旗检察院通过专题调研、高校专家团队科学论证方式,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林草部门在关键区域设立三处黄羊保护站,配套投喂点、监测摄像头实施远程生态监测和人工巡护机制,并强化宣传与疫病防控。为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本土实践,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5.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药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科尔沁右翼中旗部分村镇药品零售店存在处方药未开具处方、销售过期药品等问题,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科尔沁右翼中旗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听证会议,认真研究、吸纳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对2家药店分别罚款1000元人民币;对辖区苏木镇41家兼营保健食品经营户开展全面检查,发放宣传册50余份,发现问题3个,全部现场指导整改。同时,检察机关“以点带面”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活动促进行业治理,全面规范辖区偏远苏木镇药品零售店管理不规范经营问题。有效消除农村地区药品零售店容易忽视的安全隐患,推动农村药品零售行业综合治理,确保偏远地区群众用药安全,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生大计。





6.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扎赉特旗部分乡村医疗机构存在未套用医疗废物包装袋收集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与损伤性废物未分类收集等不规范问题。扎赉特旗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对6家卫生院、卫生室、诊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整改,组织开展2次医疗废弃物处置专题培训,制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基层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系统治理。有效切断了病原体传播链,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刚性与温度。






7.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小微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行政公益诉讼案


乌兰浩特市小微客车租赁企业部分未按规定备案经营,不仅会出现车辆性质不符、信息未明示等问题,还会扰乱市场秩序,给公共交通安全埋下隐患。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全面检查整改行动,核查30家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业户,成功完成小微型客车租赁业户备案25家,切实规范了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市场秩序,有效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助力推动小微客车租赁行业健康安全发展,为群众出行提供更规范的服务保障。






8.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污水排放行政公益诉讼案

阿尔山市存在500余家餐饮、洗车等行业主体无证排污问题,对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水体环境及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且紧迫的潜在威胁。阿尔山市检察院借助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意见厘清危害与法规后,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向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住建部门公开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与时限,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推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将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单位纳入管理,协同卫健部门、教育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截至2025年12月,营业商户办证率达70%,并启动排水许可证实质深入推进程序,有效保护城市水环境与公共设施安全。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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