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案件主办检察官通报了案件线索来源以及立案调查的有关情况,阐明了检察机关认定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围绕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全盟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从法律规定和公益侵害事实产生的原因等方面客观分析、评价了行政机关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并就如何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相关长效机制提出磋商意见和履职建议。
行政机关客观阐述了目前监管入网餐饮服务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针对检察机关认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予以确认,对磋商意见和履职建议完全接受。并表示,下一步将依法全面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压实属地责任,加强对下指导和监督,对全盟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加强监管;进一步优化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得到及时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