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有效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积极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7月11日,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崔洪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涵、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明一行深入乌兰浩特市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兴安盟公安局监管支队政委闫宝宇、副支队长戴黎明陪同。
检查组重点查看了提讯会见室、监控室、管教室、医务室、在押人员食堂等重点场所,查阅了重点人员管控、值班备勤、出所就医等台账,并详细了解看守所监管设施运行,监管制度落实,干警值班值守、在押人员食堂卫生及食品供应、医疗保障等情况,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在检查过程中提出安全防范意见或者建议,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有效提高了监管场所安全防范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起到了监管、监督密切配合,监管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精准规范监督,积极履职作用。为确保三中全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