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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组织一审公诉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时间:2023-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刑事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积极推进命案防控和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7月21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对一起故意杀人、保险诈骗案件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丽璇、第一检察部全体人员,各旗县市检察院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门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观摩。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围绕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等焦点问题展开发问,讯问过程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在举证质证阶段,紧紧围绕犯罪事实,采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分组进行出示,分析透彻、繁简得当,使法庭、被告人及现场观摩人员对案件有了更为直观、深入的了解。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方面、法律适用、被告人的犯罪手段、犯罪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就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逐一进行有力、有理、有节的回应。在庭审教育环节,公诉人就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和警示意义对被告人及庭审旁听人员开展法庭教育,促使公众树立法治信仰,常存敬畏之心。

庭审后,参与观摩活动的检察人员对庭审情况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出庭团队庭前准备充分,庭审配合默契,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展示证据,举证策略繁简结合、重点突出,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回应有力,对辩护人的质疑意见释疑有理,对辩护人的不合理意见驳斥有节,发表的公诉意见说理充分、用情真挚,充分融合法、理、情,在有力揭示犯罪的同时,深刻总结案件发生的原因和带来的教训,既有高度又有力度更有温度,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兴安盟检察分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郝志茵指出,全盟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人员要进一步提升案件审查和出庭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以本次庭审观摩为契机,扎实推进“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取得实效。一要坚持实战练兵,提升专业素能。以“三真式”实训为抓手,组织开展“听庭评议、提升素能”活动,通过观摩研讨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升。二要坚持实践推动,发挥一体优势。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交流,推进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畅衔接,以扎实的庭前准备确保良好的庭审效果。三要坚持实案普法,深入释法说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准确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厘清案件事实,讲透法理、情理,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作为犯罪的追诉者,出庭公诉是指控犯罪的重要载体,是教育感化被告人认罪伏法的重要途径。兴安盟检察机关将持续重视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建设,围绕“实战、实案、实用、实效”开展岗位练兵,完善出庭实训机制,强化释法说理,不断提升检察官的出庭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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