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起步之年,全盟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自治区党委政法委“1147”工作思路、盟委行署“12843”发展举措和自治区检察院“六大任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盟检察机关要持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的学思践悟,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始终把平安建设扛在肩上。对标“铸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要求,落实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责任。始终把高质量发展置于核心。紧紧围绕服务全盟“12843”发展举措,把检察履职的着力点放在助力巩固八大优势,护航四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上。着力凝聚反腐败合力,全力护航产业发展,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服务红色兴安建设。围绕巩固红色文化优势,加强对红色资源的司法保护,积极稳妥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范围。优化民族地区检察便民服务,护航文旅康养产业,助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服务绿色兴安建设。加强农村牧区面源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努力打造独具兴安盟特色的生态检察样板。扎实开展对农牧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减损以及地下水超采等领域专项监督,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地铁协作机制作用,积极参与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凝聚司法合力,共同守护好兴安绿水青山。服务温暖兴安建设。紧扣盟委“办好民生实事”部署,将为民司法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方位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做实做优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的挖掘、培育力度,着力打造更多高质量、有分量的优秀案事例。
刑事检察重在提高起诉质量。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相关要求,彻底扭转数据指标评价惯性思维。加强对检察业务的综合分析,推动履职的全面性,充分性和规范性。民事检察重在加大抗诉力度。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历次裁判不一、分歧较大的案件,在提升再审检察建议制发质效的同时,切实加大抗诉力度。行政检察重在加大生效裁判监督力度。针对行政裁判监督案件空白的问题,要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为抓手,多措并举补齐短板。公益诉讼检察重在夯实可诉性。要按照“稳规模、强质效、抓机遇、促发展”的思路,抓住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这一有利机遇,着力提升“诉”的精准性、规范性,进一步推动工作均衡发展。检察侦查重在提升刚性。要严格落实“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总要求,准确把握“稳定规模、提高质效、确保安全、防止无罪”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刑事执行检察重在发挥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检察管理重在数量、质量、效率的有机统一。
进一步提振精神,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主动破除“躺平”思想,摒弃“佛系”心态,树立争创一流、勇争先进的工作理念。坚持严管厚爱与激励约束并重,持续深化创先争优,打造特色品牌,营造比学赶超氛围。进一步深化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优化队伍结构,激发整体活力;精准育才,强化履职保障;深化教育培训,夯实理论实践根基;持续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用好用足检察理论研究协同机制,围绕办案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靶向研究;抓实廉政建设,筑牢廉洁防线。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分类施策,激活基层发展内生动力。坚持特色发展,打造基层检察工作品牌。深化减负增效,夯实基层保障根基。深化数字赋能,提升检察履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