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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议
时间:2025-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5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议。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参加会议并讲话,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庆巨主持会议,分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全体检察人员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等,通报了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违规吃喝问题和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严守铁规矩硬杠杠》。



会上,张红霞强调:


一要深学细悟,以案为镜,在政治建设上筑牢忠诚根基。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志性举措,是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要把学习教育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检察业务贯通起来,持续以学铸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严字当头,以案明纪,在纪律规矩上划清行为底线。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检察队伍的“红线”。全体检察人员要对照最高检“禁酒令”、“三个规定”等规章制度,自查自纠,对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的行为坚决说“不”,对违规收礼、接受宴请等问题“零容忍”。要严抓制度执行,堵塞管理漏洞。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管厚爱结合,强化警示震慑。


三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在作风建设上树牢清风正气。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体检察人员要主动对照反面典型案例,敲响警钟,抓好整改。要盯紧“八小时外”,加强对检察人员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推行“阳光检务”,积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要大力弘扬检察职业精神,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在服务群众中转作风、树新风。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兴安盟检察分院将以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为契机,持续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大的担当,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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