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盟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力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质效,深化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为保障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持续以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品牌发展
积极推进2024年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重点保护“蒙字标”、区域品牌、蒙医药、老字号、地理标志等,严惩侵权假冒、恶意攀附等违法犯罪活动。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科右中旗文体局怠于履行乌力格尔(蒙古语说书)非遗文化保护监管职责一案,针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乌力格尔”传承方式有限、传播宣传力度不强、传承人年龄偏大,面临着失传风险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对“乌力格尔”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有效破解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申报、轻保护”的问题。
二、加快构建司法保护协同机制
2024年,全盟新增4个知识产权检察联络点。结合本地知识产权特色,积极申报全区知识产权检察创新实践基地,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与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沟通协作,积极帮助乌兰浩特市草原三河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全区知识产权检察创新实践基地,扩大其作为“兴安盟大米”授权用标企业的知识产权影响范围,目前该企业建设的兴安盟大米故事馆已经投入使用。
三、助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知识产权检察开放日”、“知识产权检察进企业”等活动为载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调研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深入社区、企业普法宣传20余次,并开展联合检查,依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假冒伪劣产品集中无害化销毁现场进行了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