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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目标 担当奋进 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兴安盟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时间:2025-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2月17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全盟检察长会议,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参加会议并讲话,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庆巨主持会议,分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旗县市院检察长及分院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旗县市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全盟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开展工作。同时,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纪委全会、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自治区两会及盟委(扩大)会议精神,确保2025年全盟检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会议要求,要以实现“三年一大变”为目标,着力打造“提质晋级”升级版。不久前召开的全区检察长会上,李永君检察长明确了全区检察工作面临的“三个新要求”,提出了“三个明显”奋进目标,为兴安盟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做好2025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念先行、目标引领,突出“实”“进”“稳”“优”四字方针。“实”即把握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定位,严格遵循司法规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住检验;“进”即要有紧迫感,推动工作、队伍、基础上台阶、上层次、上水平;“稳”即保持合理办案规模,充分运用“三个管理”体系,有效防控风险、化解隐患;“优”即结合本地实际,探索“三个管理”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典型案事例打造长效机制。


要紧扣时代之问,以法治之力精准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兴安实践。2025年是两个五年规划衔接之年,全盟两级院结合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盟委部署,切实履行检察职责。一方面,全面守好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要责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1+6”行动,在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上持续发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另一方面,充分履行服务保障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围绕诚信建设、防沙治沙、科技“突围”等工程及重大项目谋划、助企、就业促进等行动,发挥检察职能,从打击犯罪、强化监督、制发建议、深化协作等方面助力,提升司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推动区域合作与文化建设。


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追求,做强主责主业。盟委政法工作会议将“检察监督”纳入“四类监督”体系,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刑事检察要稳固现有工作态势,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切实提高审查起诉质量,积极服务反腐败大局;民事检察要聚焦能力建设,精准监督,着力打造特色品牌与典型案例;行政检察要强化履职能力,着力打造精品与亮点,进一步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公益诉讼检察要以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为重点,稳定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质效、扩大社会影响力,检察侦查要加大力度提质效,整合优势兵力攻克疑难复杂案件。要落实“三个善于”,弘扬斗争精神,提升监督刚性。


要以落实“三个管理”为抓手,着力推进管理能力现代化。要做减法,严格贯彻“一取消三不再”要求,推动加快转变理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将工作重点聚焦到提升案件质效上。要做加法,案管部门做好阐释,完善分级分类等分析研判体系,建立各类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数据质量监管、案件评查,和自查自评。要做乘法,全面强化品牌意识和案例意识,建立案例培树等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官打造典型案例能力。积极探索契合盟情的管理模式,及时推广成熟经验,培育兴安检察特色管理做法。


要以强化要素供给为支撑,持续用力筑牢队伍根基。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法治思想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党建品牌建设。将人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持续推进培训实训工作,建立完善“人才库”,着力培养业务专家,加强干部交流,积极推动数字检察应用。全面贯彻最高检意见,对基层院实施分类指导、结对帮扶,推进“一院一品”建设,扎实开展“小院”提升行动,培树先进典型。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引导作用,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会后,兴安盟检察分院组织召开全盟检察长座谈会。分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旗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及分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围绕贯彻全盟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及强化法律监督刚性进行了研讨交流。




脚步所至,翠岭可瞻。在新的起点之上,兴安盟检察机关将砥砺奋进、真抓实干,努力推动兴安盟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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