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兴安盟地区环境资源领域“地铁协作”会议暨行政刑事衔接工作联络会在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兴安盟检察分院、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相关文件精神,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介绍了铁检改革的整体情况,与会领导围绕发挥行政执法和司法职能,协同推进地区环境资源保护、深化“地铁协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案件线索移送、行刑衔接、专业技术支持等机制建设达成共识。盟生态环境局、盟自然资源局、盟林业和草原局三家行政机关表示,将积极支持配合铁检改革要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协作配合、共同守护绿色生态屏障。
会后,兴安盟检察分院与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了深化“地铁协作”工作座谈会,双方围绕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务实协作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兴安盟检察分院将立足属地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和工作优势,在统筹推进检察系统内部区域协作的基础上,持续做好铁检与属地行政机关的协调联络工作,推动执法司法多边多向协作,为铁检机关实现“三足鼎力”“两翼并进”发展格局提供资源、技术、环境全方位、全要素的综合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