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霞强调:
一是聚焦“政治统领”,在深学细悟中铸牢忠诚之魂。要把学习贯彻这部法律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同落实全国两会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贯通起来,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聚焦“公正司法”,在维护民族团结中彰显法治之力。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活动。要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紧密结合兴安盟实际,聚焦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保护、文物古迹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同时,要立足兴安盟生态禀赋,聚焦草原、湿地、河流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深化公益诉讼监督,助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要妥善化解涉民族领域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全过程。
三是聚焦“司法为民”,在服务各族群众中传递检察之温。要持续深化“双语检察”服务。深化“双语检察”服务,建强汉蒙双语队伍,在办案各环节和12309中心提供双语保障,让人民群众感受检察温度。要加大司法救助和帮扶力度。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不断健全“救助+帮扶”机制,多部门联合做好后续支持。要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等重要节点,组织检察人员深入社区、嘎查、学校、景区及那达慕现场开展双语法治宣讲,解读法律知识,推动法治走进群众。用好新媒体开设普法专栏,推送“民族团结 + 检察”内容,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