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透明度及司法公信力,8月11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就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围绕行政机关是否全面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行职责,整改效果是否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听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行政机关代表和相关单位代表参加听证,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人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需要听证的问题。行政机关聚焦环境污染治理案件,说明了履职情况、问题整改采取的措施以及整治成效,下一步持续完善管理运行制度,加强管理与巡查维护。生态环境部门以专业角度就案件所涉环境污染整改与防治效果作出评估认定。 “监测数据指标下降了,整改效果非常明显,有效修复了生态环境,这事儿检察机关监督得真挺好。”听证现场,听证员对案件发表了听证意见,并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具体了解。经过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行政机关采取措施有效可行,达到了整改目标,环境得到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全面维护。
此次公开听证提升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增强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公信力,真正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兴安盟检察分院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独特效能,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安全屏障,以“检察蓝”守护“环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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