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庆杰指出:
一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案件管理部门要从管理、方法、日常监控等方面多思多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从提高检察人员个人业务能力、检察队伍培养上真抓实干,每一个检察人员都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价值导向,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工作目标,案件办理最终要落在质效上。
二要抓住典型案例培育的“风向标”。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条件因地制宜地发挥检察工作的作用,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办案中要注重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积累和典型案例培育意识,从日常办案中挖掘具备典型案例潜质的案件。
三要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应勇检察长提出“要从案卷中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从检察机关走出来”,调查核实权是检察机关监督办案的重要手段,办案中既要用足调查核实权,又要规范用好调查核实权,确保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