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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
时间:2024-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31日,兴安盟检察分院针对一起拟撤回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听证会。为提高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行政机关代表和文物产权单位代表参加。听证会由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勇主持。



2023年9月22日,兴安盟检察分院针对某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案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文物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已经依法履行职责而全部实现诉讼请求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确有必要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变更诉讼请求,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听证会围绕行政机关是否已经依法履行职责,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是否可以撤回起诉进行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随后,行政机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整改履职情况,并对保障文物修缮、加强日常监管作出承诺。文物产权单位从建立制度、明确专人管理等方面对落实日常管护责任作出保证。听证员就行政机关履职情况进行了提问并结合案件情况发表了听证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成效显著,行政机关已履职到位。



“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虽然分工不同,但对文物保护的目标是一致的。监督有力度、整改有成效。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助推文物部门加强沟通、协同配合,为文物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公益监督。”兴安盟政协委员姚影评价道。




人民监督员边静提出:“检察机关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既增强了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透明度,也同行政机关凝聚文物保护共识,从监督办案角度,取得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说道:“公益诉讼案件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监督职责,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文物保护,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我也将积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履行好志愿者职责。”



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履行好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监督”有效合力,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好文物保护责任,真正把文物“建好、管好、用好”。


下一步,兴安盟检察分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大对文物保护的监督力度,营造文物保护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贡献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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