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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协作共识 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兴安盟检察分院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23-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检察能动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5月31日,兴安盟检察分院以“检爱同行,共护花开”为主题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自治区人大代表、兴安盟人大工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等单位相关领导参加。

活动中,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各单位领导们参观了兴安盟检察分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党建工作区和兴检书屋,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氛围和检察文化。

随后,召开了兴安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兴安盟检察分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徐佳祺主持,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丽璇、第七检察部全体人员以及各旗县市检察院负责未检工作的同志参会。

会上,介绍了2022年以来兴安盟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了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情况,以及科右中旗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线索并成功办理的综合履职案件情况。

与会人员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分析兴安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状,并对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出了意见建议。

自治区人大代表、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孙博表示,当前,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检察机关在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应当更加注重对家长的引导,着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形式与内容的多样性。

兴安盟人大工委副秘书长包玉莲指出,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挖涉未成年人案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存在的社会治理类问题协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兴安盟司法局副局长李占儒对兴安盟检察分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智能化建设和未检工作情况给予高度肯定,并表示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将在落实“两法”以及保障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

兴安盟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李彦宏指出,检察机关通过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链条,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要强化释法说理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效果。

兴安盟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陈殿武表示,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家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建议检察机关组织家长体验检察开放日,引导家长切实增强教育未成年人的危机感和使命感。

兴安盟政法系统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阿拉坦仓指出,未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保护未成年人效果明显。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关工委开展关爱下一代工作,共同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

兴安盟民政局四级调研员王淑梅表示,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取得实效。兴安盟民政局将持续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单位作用,为各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兴安盟教育局校园安全教育科科长杨浩表示,校园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司法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是引导学生提升法治意识的重要抓手,教育部门将深化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兴安盟妇联家庭儿童权益部部长姚颖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不仅要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制度,更要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在今后的普法活动中,妇联将进一步丰富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朱丽璇指出,检察机关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是在“两法”施行两周年之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具体务实举措,也是听取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见建议的重要途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要凝聚共识,戮力携手,共护祖国未来。

要心怀“国之大者”,主动扛起守护未来更重责任。党和国家历来高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保护好、培养好未成年人,既事关亿万家庭幸福生活,也事关红色江山根基稳固,更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党的二十大专门就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等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我们要站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高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心怀“国之大者”,心系“国之未来”,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共同努力实现培养少年儿童的战略任务,为国家发展、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要把握未成年人特殊性,引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打牢刑事保护基础,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办精、办好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侵害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共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同时,更加注重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心理救助,会同教育、民政、共青团等部门综合落实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在深耕刑事案件的基础上,强化同步审查、同步监督,注重发现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受损的线索,注重审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是否存在刑事犯罪线索,实现不同业务相互支撑、相互融通。

要践行综合保护理念,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面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的新局面新形势,检察机关要立足自身职能,以监护监督工作为基础积极融入家庭保护,以参与法治校园建设为依托主动融入学校保护,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抓手扎实融入社会保护,以惩治网络犯罪为关键有力融入网络保护,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政策为重点全面融入政府保护,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促推五大保护协同发展,实现“1+5>6=实”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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