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部署,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兴安盟创新驱动发展,有效解决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提高办案质效,4月24日,兴安盟检察分院举行了知识产权检察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在全区检察机关中率先引入知识产权检察技术调查官制度。
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勇宣读了聘任决定,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为来自商标、机械制造、制药、行政执法等领域的4名技术调查官颁发了聘书。
聘任知识产权检察技术调查官,是兴安盟检察机关积极主动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的新要求,坚持“智慧借助”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的积极探索和实践。通过发挥检察技术调查官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中的专业优势,辅助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将“强内功”和“引外脑”相结合,为推进知识产权“四大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知识产权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护航兴安盟创新发展。
内蒙古奥特奇医药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办公室主任)刘卫东作为知识产权检察技术调查官代表在会上作表态发言时表示,知识产权是推动文明进步的关键引擎,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发展具有至关重大的影响。被兴安盟检察分院聘为知识产权检察技术调查官,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为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提供支持,共同为知识产权保护贡献力量。
下一步,全盟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探索实践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检察技术调查官规范化管理,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检察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完善“智库”,为司法办案注入更多的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