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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制报:以案为鉴守初心 廉洁履职担使命
时间:2026-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2日《内蒙古法制报》6版头条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检察院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以案为鉴守初心·廉洁履职担使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相关领导,呼和浩特市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及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党员干部等90余人,走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三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呼和浩特第三监狱高墙耸立、戒备森严,让人不由得屏气凝神、心生敬畏。在监狱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大家依次参观了监管警戒设施、罪犯生活区域和劳动改造场所,近距离了解服刑人员劳动改造和日常管理等情况。眼前的一幕幕与高墙外自由、鲜活的生活场景形成强烈对比,让每一位参观人员真切体会到“一墙之隔、两重人生”的巨大反差,深刻感悟到自由的珍贵和法纪的威严。



“很震撼。看到这样的场景,让我深刻感悟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带好队伍、担起责任。”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党委书记贾洪涛感慨道。

“今天的警示教育非常有必要,非常有意义,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守底线知敬畏。”呼和浩特市第四中学党委书记张威说。

参观结束后,一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讲述自己真实的经历和沉痛的教训,让在场的全体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纪律洗礼。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勇飞指出:“我们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深刻认识到,不正确的政绩观、失守的纪律底线,就是滑向违纪违法深渊的开始。”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楠表示:“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党员干部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据了解,此次活动前夕,小黑河地区检察院机关党委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聚焦廉洁教育、法治宣传等工作多次会商研究,双方初步构建起了廉洁警示教育与党建共建、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违规三项长效联动机制。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学校党委书记张冠男表示:“希望依托检察院的专业力量,在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注入强大动能,助力我们提高队伍建设水平、提升育人护苗实效。”

小黑河地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室主任翟洪义表示:“此次活动搭建起了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之间的共建交流平台,今后我们将立足派驻检察监督职能,持续深耕履职一线,做实做细各项检察工作,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次活动是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小黑河地区检察院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党建共建、凝聚育人护苗合力的具体实践。“我们以党建为引领,将警示教育、法治宣传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教育工作者的法治素养。此次活动是司法为民的一项有益探索,也为双方合作共建搭建起坚实的桥梁。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将持续深化各项机制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让教育之花与法治之果交相辉映。”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昀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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