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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法治中国行·内蒙古站?】兴安盟:“绿满兴安”背后的公益诉讼检察守护
时间:2025-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法治中国行·内蒙古站?

兴安盟:“绿满兴安”背后的公益诉讼检察守护


海力森,蒙语意为“有榆树的地方”。近日,“法治中国行·高质效办案在基层”内蒙古行记者来到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探寻兴安绿林中的公益诉讼检察身影。



顶着暴雨和冰雹,记者驱车来到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力得尔苏木海力森嘎查——当地有名的“古榆村”。车辆一驶入海力森嘎查地界,雨势骤歇,乌云散去,碧空如洗,村口处那棵已有550年树龄的“迎客榆”默默欢迎着远道而来的客人。

走进海力森嘎查,一泓溪水环绕,棵棵古榆树矗立,让这个普通的小村显露着美丽与灵性。

对于海力森来说,古榆树是岁月的见证,更是生态的“活化石”。然而,这些承载乡愁与历史的古树,曾一度面临保护缺失、生态受损的隐忧。20238月,科尔沁右翼前旗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接到志愿者线索,反映古树保护存在漏洞。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涌带头承办此案,组织检察人员开展实地摸排。令人震惊的是,官方登记古树仅11棵,实际却有数百棵百年古榆散落村间,未获认定、缺乏保护。



“当时这些古树生长环境恶劣、保护设施缺失、管理责任不明,甚至存在建筑挤压、树体损伤等现实威胁。”刘海涌向记者介绍,“我们当即决定必须尽快行动,不能让这些‘绿色遗产’在我们手中消失。”

科尔沁右翼前旗检察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林草部门和属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开展古树普查、挂牌保护、落实管护责任。然而整改期限届满后,效果未尽如人意。检察机关果断依法起诉,推动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在法院和检察机关共同监督下,当地政府对全镇古树开展系统排查。经内蒙古林勘二院专业勘测,最终认定古树总数达669棵,其中一级古树3棵、二级255棵、三级114棵,另有2处古树群落297棵。

由此,每一棵古树都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保护铭牌,树池、围栏陆续修建完成,影响生长的电线杆、围墙被拆除,曾经被水泥硬化的地面也被透水砖替代。

“这些老树,比我岁数都大,打记事儿起它就老大老粗了,我们这些小孩儿就在这些大树下玩,可以说是看着我们长大的。以前没人管,有的被砌进墙里,有的在上面拧上铁丝、钉上钉子当‘晾衣杆’有的树皮都快掉没了……看着是真心疼啊,但又不知道该咋整,好多树都是人家院子里的,咱也管不着啊。”年逾古稀的海力森嘎查村民吴革命边拉着记者坐在树下,边给记者讲道。“就检察院插手以后,一下子就变了!一大群人还在我家门口开会,紧接着这些树就有人管了,都被圈起来挂了牌子,还有‘大夫’给治病呢,政府还找家里有树的签协议。检察院和政府的人都给咱们讲啦,这些古树得大家一起保护好,风景好了,看风景的人就来!还别说,真准!现在来我们屯子看大树的人真比以前多了,人一多,买点这个、卖点那个的,这钱儿还真是好挣了。现在我们都愿意当责任人,不仅光荣,还为子孙后代造福,多好啊!”



20245月,检察机关在古榆树下召开现场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林业专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议,获一致通过。案件办结不是终点,科尔沁右翼前旗检察院顺势在全旗推开古树保护专项行动,向9个苏木乡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类案治理。同时,就古树保护情况向旗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得到高度肯定,“检察监督+行政履职+人大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公益诉讼不是找麻烦,是帮我们守住生态和文化,经过检察机关的监督帮助,我们已由被动接受转为主动作为,对106棵古榆树进行了围护,累计花费10万元。经过逐一排查整改,我们拆除了不当设施,修缮了保护树池,还聘请专业团队持续管护。同时,完成了古榆树全面的登记工作并将所有信息上报至自治区林草厅备案,古树保护已成常态工作。”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力得尔苏木副苏木达王宏坦言。

不仅如此,科尔沁右翼前旗检察院还与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检校合作协定,将古树保护延伸至学术研究与公众教育层面,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公益诉讼价值。

科尔沁右翼前旗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此。近年来,该院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高效办理非法狩猎、外来物种入侵等多起公益诉讼案件,多次获评典型案例,察尔森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也正成为区域生态司法保护的新标杆。

“公益诉讼的核心是‘公益’,目标是‘治理’。”刘海涌表示,“我们将继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守护好北疆这道生态安全屏障。”



保护名木古树是兴安盟检察机关以守护绿色兴安的一个缩影。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勇告诉记者:“兴安盟位于科尔沁沙地北缘,森林草原总面积4700余万亩,是‘阻挡沙地向东北平原蔓延的咽喉要道’。针对毁林毁草、私搭乱垦、滥采滥伐等山林、草原、水土保护等突出问题,我们在全盟部署开展了‘守护绿色兴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打造和推行了‘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三位一体’的兴安生态检察模式,充分运用‘检察+N’多方协作机制,通过运用‘人大+政协+检察’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不仅相互移送线索,更是使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人民监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由个案监督向系统治理的方向上扩大和提升。”

据介绍,兴安盟检察分院通过“部门+检察、检察+检察、社会+检察及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办案模式,推动形成了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为基点,上到政府监管,下到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治理的公益保护大格局。三年来全盟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03件,4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例;8件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黑土地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诉讼监督成效两次被最高检写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司法+碳汇”工作模式获评“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在深入推进“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中,与吉林白城、松原和黑龙江大庆三省四地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协作中联合创建的“松嫩护江蓝”公益诉讼检察文化品牌获评“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切实以法治之力,推动全盟生态保护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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