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思想,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11月14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讲政治、强作风、勇担当”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总结会议,总结整顿月工作开展情况。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环节干部正副职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照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工作任务、步骤、要求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当前正值全年工作冲刺收官与谋划来年的关键时期,全院上下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一抓到底”的决心,深刻认识纪律作风整顿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克服“差不多”“过得去”的松懈思想和“等靠要”的消极心态。要聚焦政治学习不深、作风不严、担当不足等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整改,将整顿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确保纪律作风整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会后立即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本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狠抓整改清单落实。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在3日内完善本部门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要务求取得扎实成效。各部门要聚焦作风建设精准发力,至少打造一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亮点举措;全院将开展“纪律作风标兵”评选表彰活动,以实干实绩淬炼检察队伍过硬作风,展现新时代检察人员忠诚担当、清正廉洁的新面貌、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