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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院】检警联动提质效 凝聚共识促规范——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与乌兰浩特市公安机关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
时间:2025-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检警协作,提升办案质效,8月19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翁兴元带队赴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磊及相关办案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深化协作配合、优化监督效能”主题,重点研究建立常态化案件会商机制,持续加强检、警联络沟通。会议拟定每周三由检察院指派2名员额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在办案件进行“面对面”研讨。针对重大疑难、新型犯罪、存疑不捕等案件,围绕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展开实质性审查,推动“侦捕诉”无缝衔接。


翁兴元指出,检警双方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检察机关要避免“事后监督”,通过定期会商将监督关口前移。对不捕案件实行“一案一反馈”,由承办检察官适时说明不捕理由及补侦建议。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案件应强化证据意识,及时补正瑕疵证据。对轻罪案件探索“非羁押诉讼”配套机制,减少不必要的逮捕措施。


李磊代表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长期以来的监督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公安机关将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安排法制、刑侦、经侦等办案部门专人对接检方每周会商,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邀请检察官介入指导,统一证据标准,避免“带病”案件进入批捕环节。对于检察机关通报的不捕不诉案件,公安机关将建立“清单化”整改机制,由法制部门牵头逐案分析原因,重点整治“重口供轻客观证据”“社会危险性论证不足”等问题。对补侦案件实行“限时反馈+质量评查”,确保补侦意见落实到位。


本次会议标志着乌兰浩特市检警协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下一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切实以监督促规范,以协作提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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