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进一步延续司法关怀、传递法治温暖,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1月16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丽璇,突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峰一行对两级院联动救助的未成年人于某某、赵某某开展联合慰问,并为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各1万元。
于某某、赵某某作为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两被害人子女,母亲因案去世,失去主要生活来源。现抚养人年龄较高,已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兴安盟检察分院在办理原案时,了解到于某某、赵某某情况后,及时将该案司法救助线索移交到突泉县检察院。在收到该线索后,突泉县检察院立即开展相关审查程序,走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考虑到被救助对象是未成年人等一系列情况,为尽可能地给予申请人最大帮助,遂向兴安盟检察分院作了详细汇报并提请开展联动救助,获批后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下一步,突泉县检察院将探索多元化措施助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传递司法温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力办理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以检察关爱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