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持续落实全区、全盟检察长会议精神,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属地公安机关设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基础之外,针对阿尔山地区警种多样、职能多重的地域实际情况,为共同保护好一方生态安全、维护好社会辖区稳定,在兴安盟公安局五岔沟森林公安分局、兴安盟公安局白狼森林公安分局分别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3月6号,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迟文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公检两家召开联席会议,就今后在办理涉生态领域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进行深入探讨,对于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交换了意见,明确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职责,为下一步公检两家在打击生态领域犯罪及保护生态环境方面达成共识。
兴安盟五岔沟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对两机关开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检察机关与森林公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公检两家立足“五大任务”,创新工作举措,在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下一步,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提升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为生态阿尔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