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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专题调研内蒙古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8-11-08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11月5日至11月7日,由最高检理论研究所原副所长刘生荣、最高检侦监厅原副厅级检察员刘雅清、江苏省检察院研究室原主任、东南大学教授尹吉组成的最高检专题调研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陪同调研。先后赴包头市、呼和浩特市视察两地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实地参观了包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信息数据平台和公益诉讼警示教育平台、包头市九原区公益诉讼补偿林基地、包头市昆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站和公益诉讼培训部,以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大青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商砼站拆除现场。调研组分别与两地两级检察机关就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11月7日上午,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区检察机关试点期间及全面推开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作了重点介绍,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王彦春及有关同志分别向调研组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的困难和建议。调研组在认真听取汇报后,结合两天的实地调研情况,对内蒙古地区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尤其是检察长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内蒙古地区公益诉讼工作无论是试点期间还是全面推开以来,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特别是对完善制度设计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调研组还就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如何在现有成绩基础上继续探索创新,打造新的内蒙古公益诉讼样本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郑锦春表示,调研组的意见建议对指导内蒙古公益诉讼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将向李琪林检察长和党组认真汇报,并认真学习研讨,落实到工作中,不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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