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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召开全盟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会议
时间:2018-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兴安盟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会议于3月12日召开。全盟六个旗县市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民行科长及分院全体干警在分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旗县市院全体干警以网程形式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王彦春处长及盟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同志出席。

 

  

  根据会议安排,3月12日上午,由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白静副处长给两级院全体干警讲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践相关问题。白静副处长结合自身办案经历,深入浅出的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由来及重要意义,详细梳理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流程,并着重对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案件范围、调查核实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做了详细介绍分析。

  课后,自治区院王彦春处长参与解疑互动,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政府重大工程取土问题如何监督、土地资源多头监管问题的处理、诉前证据标准的把握、如何处理行政机关不予配合等问题予以一一解答。

 

  

  自治区院王彦春处长指导工作

 

  3月12日下午,全盟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首先由胡景文副检察长传达了盟委张恩惠书记的批示内容。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黄永文处长通报了全盟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自治区院王彦春处长通报了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结合我盟实际情况,就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一是正确认识公益诉讼工作氛围和态势;二是坚持保护公益这个核心;三是灵活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六个旗县市院检察长结合各院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表态发言。

 

  

  分院韩彧检察长讲话

 

  

  分院胡景文副检察长传达盟委张恩惠书记批示

 

  

  分院民行处黄永文处长通报全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分院韩彧检察长指出,盟委张恩惠书记的批示为我们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障。自治区检察院王彦春处长的指导讲话为我们下一步如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自治区院白静同志的专题讲座,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

 

  六个旗县市院检察长表态发言

 

  韩彧检察长强调,公益诉讼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诉讼职能,进一步拓展了检察监督的内涵和外延,丰富和完善了检察监督职能。2018年,我们要以起步就是冲刺的态度、开局就是决胜的勇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放开手脚,要像抓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一样抓公益诉讼工作。

  对于如何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韩检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准确把握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为契机,以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认真把握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要求,切实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公益诉讼与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打造民生检察新品牌。要始终坚持公益这个核心,既要准确理解把握公益的内涵和外延,明确相关领域公益受损的主要表现形式,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又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公烛无私光”,防止将私益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进行保护。要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把握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入摸排案件线索,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重视庭审效果。要始终坚持依法监督,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依法、积极、审慎、适当”的工作原则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依法监督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检察机关和其他适格主体、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三个关系。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依法稳步推进。全盟两级检察院党组强化组织领导,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大联系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要强化沟通协调,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主动与法院沟通。要强化机制建设,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作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有效途径。要强化办案能力建设,持续加强专业培训,建立全盟公益诉讼人才库,发挥专家型人才的引领带头作用,真正使我们的法律监督从权利依赖转变为能力依赖。要强化科技运用,学会用前沿思维武装头脑,用前沿科技指导实践。要强化调研宣传,注重总结提炼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深入研究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础、地位作用和运行规律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公益诉讼进机关”专题宣讲活动,积极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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