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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解读十九大报告”专题学习讲座
时间:2017-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7日,兴安盟检察分院邀请盟委党校党建研究室主任李中海教授作十九大报告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分院在家班子成员、全体检察干警聆听了讲座。

  李中海教授以《进入新时代 开启新征程》为题,从报告的主题、发展回顾、发展时代、发展布局、发展条件五个方面,对十九大报告进行了精准的解读,脉络清晰、思想深刻,干警纷纷表示深受启发,获益匪浅。

  韩彧检察长表示,李教授的解读使分院干警对党的十九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对如何在检察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好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全盟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盟委和自治区院统一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凝聚“建设靓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磅礴力量,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韩彧检察长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盟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要以此次专题讲座为契机,迅速掀起全盟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新热潮。一是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务必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盟两级院党组和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各支部学习安排、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之中,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要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特别是要深刻学习领会、牢牢把握五年来党和国家事业波澜壮阔的发展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部署、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更高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和基本遵循,确保兴安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全盟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八个明确”的科学内涵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全面理解这一伟大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定自觉地把这一思想作为政治上的“定盘星”、作为思想上的“金钥匙”、作为行动上的“指南针”,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要更加自觉地坚持把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实践工作当中,推动兴安检察事业转型跨越发展。全盟两级院党要全面精准地同志十九大精神对标对表,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十九大精神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成果来检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成效。要坚定不移地抓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检察改革、要坚定不移地抓好规范司法和工作创新、要坚定不移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要坚定不移地抓好智慧检务、要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坚定不移地拥护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全盟检察工作更加亮丽的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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