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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法治合力 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兴安盟检察分院联合多部门开展2026年“质量月”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2026-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落实2026年全国“质量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部署,9月17日上午,兴安盟检察分院联合兴安盟农牧局、兴安盟公安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等多家单位在五一广场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暨“质量月”宣传活动。紧扣“增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 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主题,把法治宣传送到群众身边,以检察力量筑牢产品质量安全法治屏障。



“买到不合格食品如何维权?”“发现损害大家伙儿利益的行为,该如何向检察机关反映?”……活动现场,检察人员与各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不少群众驻足咨询。检察人员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假冒伪劣产品识别方法、门店经营禁限农兽药名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检察人员详细介绍了“12309检察服务热线”、“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等线索上报渠道,告知群众,当发现身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违法行为,均可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检察机关将依法核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必要时提起公益诉讼,追究违法主体相关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次现场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相关主题宣传品15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走访沿街商户门店20余家,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及经营主体对检察机关守护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可度,增强群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经营者、从业者树牢合规经营理念,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从来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与“质量月”叠加开展,既是一次普法动员,也是一次社会共治理念传播。通过此次活动,检察机关加强与各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研,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同频共振。同时,通过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当好产品质量安全的观察员、监督员,积极提供违法线索,推动构建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公众参与、检察监督的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安全共治格局。


下一步,兴安盟检察分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犯罪,持续深化产品质量领域公益诉讼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福祉,凝聚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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