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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决定性力量
时间:2026-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那么我们该如何引导孩子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5月26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丽璇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再次走进乌兰浩特市第十二中学,为一百余名学生家长带来了一堂题为“家校联动促成长,法治护航筑平安”的家庭教育指导课。这堂课既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法课,也是一场直面本地实际、直指家教痛点的“领航指南”。



从案例讲起:

没有天生的“问题少年”


讲课伊始,朱丽璇首先向家长们介绍了近三年兴安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数据和典型案例,并从“六大保护”出发,深入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实原因。



朱丽璇向家长们介绍了一件件令人痛心的真实案例:大家眼中“阳光开朗”的男孩,因为长期缺少家庭关注,从接触不良社会人员开始,学会了用拳头“表达”,最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刑罚;曾经可爱乖巧的女孩,因缺少家庭关爱,与家长缺乏沟通,认识了社会上的青少年与其发生关系导致怀孕……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没有天生的‘问题少年’,只有被问题困住的家庭。”朱丽璇语调平实,却重重敲击在家长心上。她一层层剥开原因:家庭规则缺位,情绪宣泄式管教,行为习惯培养欠缺……,这些分析没有高高在上,而是像一面镜子,照见了不少家庭的日常。



五个“领航锦囊”:

爱与规矩缺一不可


问题摆透之后,指引才更有分量,朱丽璇顺势转入家庭教育方法的讲授。“领航员不是替孩子掌舵,而是帮他们看清航道”,她结合自身经历将家庭教育感悟娓娓道来,讲授内容风趣幽默且充满真情实感,在场家长们聚精会神地聆听,时而低头认真记录,时而点头会心微笑。



朱丽璇围绕五个方面向家长们提出建议: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

《家庭教育促进法》把“家事”上升为“国事”,家长最该做的,是把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摆到和分数同等甚至更靠前的位置,真正与学校、社会同向而行。



二要保持情绪稳定。

家不该是情绪的战场,而应该是情绪的避风港。大人稳住了,孩子的世界才不会摇晃。



三要注重习惯培养。

守时、守序、守底线这些“微习惯”,恰恰是帮助孩子抵挡不良诱惑的第一道堤坝。很多案件,正是从小处失守开始溃堤。



四要善于主动学习。

“一个爱学习的家长,本身就是对孩子最好的示范。”为人父母要认识到,加强自身学习不仅仅是政治责任,更应当成为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要学习掌握教育方法,主动了解法律常识,厘清孩子的权利和行为红线。



五要实现有效沟通。

与孩子沟通的前提是对孩子尊重和信任,先共情再建议,“为你好”式的命令和审问式交流,只会把亲子之间那扇门越关越紧。真正有效的沟通是一座桥,而不是单向的喇叭。


从案例到数据,从法律到方法,整堂课没有枯燥的说教,只有痛心的真实与温情的引领,法治与教育自然共鸣。



携手共育:

让法治护航不断档


这堂特别的家庭教育指导课,是兴安盟检察分院深化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落实落细的一次生动实践。将家庭教育指导课堂送进学校,既回应了许多家庭“不会教、教不好”的现实困惑,也从源头上为孩子们筑起一道更加坚固的成长防线。下一步,兴安盟检察分院将继续携手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推出更多听得懂、用得上的家庭教育指导“菜单”,引导更多家长运用法治思维和科学方法,真正当好孩子人生路上的领航员,守护每一株幼苗向阳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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