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分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邰静岩对《规定》的内容进行了逐条介绍,详细解读了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的新内容、评查程序及等次标准的新变化、评查主体及案件范围的新规定。
会议重点强调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围绕案件质量检查部署了案管部门应当履行的沟通联络、服务保障等职责,强调案管部门要促进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的有效衔接,推动形成个案质量监管强大合力,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二是聚焦案件质量评查质效明确了评查工作程序及全盟年度评查工作计划,强调各类评查均应当严格履行相应审定程序,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准确。三是针对全盟评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举措要求,强调案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评查统筹,做好评查问题整改、评查结果运用、评查线上留痕、评查数据统计等工作,全面提升个案监管质效。
为促推案件管理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培训会还对分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近期制发的《“三个结构比”关注重点与取值计算》《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件质量评查操作手册》等内容进行了解释说明。
下一步,兴安盟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全面落实年度评查工作计划,及时深入开展重点评查,因地制宜开展专项评查,积极高质完成随机评查,以规范、高效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推动个案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