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兴安盟检察分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在阿尔山市检察院召开巡回动员部署会,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崔洪波对巡回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此次巡回检察要以更精准有力的监督,规范执法活动,提升监管水平,确保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推动检察机关与刑罚执行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实现检察监督与监管工作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巡回检察要在监督重点上聚焦发力,要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注重协同配合,以发现问题为目标,以推动整改为落脚点。三是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此次巡回检察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自觉维护检察形象,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推进。
兴安盟公安局、兴安盟司法局、阿尔山市公安局、阿尔山市司法局、阿尔山市检察院分别作表态发言,均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配合巡回检察组的工作,强化职责担当,做到立行立改,推动执法水平再提升。
第一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受邀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具有专业知识人员、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及阿尔山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后,第一巡回检察组与受邀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食品药品消防相关人员深入阿尔山市看守所和阿尔山市司法局开展现场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