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等内容,通报了中央、自治区、盟级层面及检察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并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交流研讨。
当前,正值二季度攻坚冲刺、“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阶段,要主动对标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将检察履职与基层治理、城市内涵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深度融合,把好事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一要把稳政治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办案全链条,确保履职不偏向。二要认真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摒弃“重显绩轻潜绩”的偏差,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三要厚植为民情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强化民生领域公益诉讼,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要以正反典型为镜鉴,精准查摆问题、纠治政绩偏差。一方面,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学习实干经验和先进事迹,汲取奋进力量,特别是年轻干部要脚踏实地、苦练本领。另一方面,以反面案例为警示,深刻反思少数检察人员不担当不作为、滥用职权等问题,要对照反面典型案例,结合查摆问题重点查摆自身在政绩观、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做到刀刃向内、自我革命。
查摆问题的关键在于整改落实、销号清零。一要对照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班子成员带头整改,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履职尽责,年轻干部主动提升,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二要靶向整改,从思想、作风、能力、制度四个层面系统施治,持续提升检察人员专业履职、群众工作、服务大局能力。三要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健全制度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