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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时间:2026-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3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召开2026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学习(扩大)会暨动员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会,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及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盟委委员会会议精神等内容,动员部署兴安盟检察分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会议,分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恰逢“十五五”开局关键节点,意义重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为开展好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树立正确政绩观,是践行“两个维护”、坚守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


二、强化理论武装,找准树立正确政绩观思想路径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深刻把握“为谁树政绩、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摒弃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将学习教育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十五五”规划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自治区党委政法委“1147”工作思路、盟委“12843”工作举措和检察工作实际结合,通过党组学习、专题研讨、支部活动等形式,同步加强对年轻检察人员的教育引导,实现全覆盖学习。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实干担当中践行正确政绩观


服务中心大局。围绕盟委“12843”工作举措,聚焦八大优势、四大产业,深化生态检察、护航营商环境、保护红色资源,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彰显检察担当。坚守司法为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好民生领域案件,落实“四下基层”,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刑事检察重在提高起诉质量,民事检察加大抗诉力度,行政检察补齐短板,公益诉讼提升质效,检察侦查强化监督刚性,守护司法公正。锤炼过硬队伍。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教育培训,严管厚爱结合,破除“躺平”思想,筑牢廉洁防线,打造检察铁军。


四、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学习教育改出实效


开展学习教育,要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深入查摆问题。对照上级相关要求、各类监督反馈问题及群众期盼,重点查纠“重显绩”“轻落实”等偏差,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和时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完善制度机制,为基层减负。三是强化监督评估。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将学习成效与考核、评优挂钩,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学习教育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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