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兴安盟检察分院组织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0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会议,分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李永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全盟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把握好基调,把握好时度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全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指明了方向。全盟两级院要坚决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检察改革,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要优化检查考核机制,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一体实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社会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