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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督导组深入阿尔山市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19-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6月3日全盟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6月4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景文一行3人来到阿尔山市检察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督导组一行从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对阿尔山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详细、全面的指导意见。

  

  

  

  座谈会上,阿尔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海杰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阿尔山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座谈会。

   

  胡景文充分肯定了阿尔山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提出四点要求:

   

  01.政治站位再提高。

  

  全院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内蒙古工作动员会精神,特别是要深入领会支树平组长的讲话要求,以更大的信心决心、更强的勇气担当,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抗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

  

  02.宣传发动再深入。

  

  要把宣传发动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发挥“哈伦·小驿”等智慧检务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03.办案力度再加强。

  

  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扫黑除恶办公室建设,注重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作用,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深挖彻查案件线索,切实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目标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稳定有序开展。

  

  04.迎检工作再落实。

  

  面对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查缺补漏,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完善台账资料,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为全盟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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