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日下午,兴安盟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推进会,会议以兴安盟检察分院为主会场,六个基层院设分会场,两级院同步的形式召开。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长顺主持会议。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各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盟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兴安盟检察分院拟任检察长赵国华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五督导组督导内蒙古工作动员会和兴安盟党委扫黑除恶第三次‘大三长’会议”精神,客观分析当前全盟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部署下一步兴安盟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赵国华强调:
1.必须要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上再聚焦、再发力。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我们必须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深入研判,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全面审视全盟检察机关在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制度措施、履职尽责方面是否到位,成效是否明显,坚决克服思想顾虑和畏难情绪,以更强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2.必须要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上再聚焦、再发力。
要始终坚持“依法”二字,坚守办案底线,无论什么案件既不能降格处理,更不能人为拔高。要依法从严惩处,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严格控制办案时限,尽量压缩办案周期。
要正确把握“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的关系,确保扫黑除恶打得准、打得狠,真正取得实效。
要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铲除黑恶势力及其经济基础。

3.必须要在深挖彻查、“打伞破网”上再聚焦、再发力。
要把打击“保护伞”作为当前主攻方向,做到除恶务尽。
要切实提高办案政治敏锐性,对涉黑涉恶案件及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做到 “两个一律”的要求,彻查到底。
要抓紧对近年来已审结的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有针对性地挖掘案中案,着力破解深挖“保护伞”。
4.必须要在综合整治、推动“源头治理”上再聚焦、再发力。
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要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工作,实行“一案一建议”工作制。
要结合办案,围绕重点领域、多发领域,深刻剖析当前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紧紧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要注意检察建议的质量,发出的检察建议既要符合实际、精准有力,具有可操作性,还要体现刚性。
要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同时以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载体,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让黑恶势力在基层无处容身。
5.必须要在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上再聚焦、再发力。
要把依靠群众作为专项斗争的力量之源,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动群众的有效方法。
要创新引导发动机制,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结合地区实际,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效果。
要充分运用检察新媒体,善用新闻发布会等宣传形式,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和取得的重大成果。
要创新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奖励力度并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要规范完善“12309”网上举报机制的运用,畅通群众关于扫黑除恶意见建议的表达渠道,并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核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