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3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长顺传达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景文传达了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达传达了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经验。
会上审议通过了《兴安盟检察分院驻兴安盟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关于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法》,研究部署迎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检查工作和组成督导组赴各旗县市人民检察院督导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讨论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料汇编等相关事宜。
会议强调,全盟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专斗争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黑恶犯罪特征,集中精干力量专案专办,确保重特大案件办理质效;要加强“破网打伞”工作,完善落实责任倒查机制,真正做到深挖彻查;要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查案件,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