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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
时间:2018-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全区检察机关第二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的安排部署,10月12日,兴安盟检察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全盟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组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彧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长顺传达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简小文在全区检察机关第二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达传达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成员部门职责分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王长顺传达会议精神

   

  

  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王达传达工作方案

   

  接着全体参会人员听取了兴安盟检察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组对各旗县市人民检察院督导情况汇报,并审议由兴安盟检察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的相关工作制度。

   

  

  会上研讨

   

  会上,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彧对全盟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工作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通过督导发现各旗县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斗争中,部分地区仍然存在行动滞后、措施不实、推进不力等问题。结合全区检察机关第二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议精神,韩彧检察长对如何进一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全盟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对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快速推进,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提前谋划落实工作任务。 

  

  二要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推进。兴安盟检察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特别是各专项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全盟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平衡发展、深入发展。

   

  三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盟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等部门之间要及时沟通,同时要做好与案件管理部门的对接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各项数据,确保案件统计精准精确。

   

  四要全面开展自查,做好迎检准备。全盟检察机关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涉及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查找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缺补漏,汇总材料,做好迎接中央、自治区督导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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