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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丽璇
时间:2021-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朱丽璇,女,汉族,1973年4月生,内蒙古扎赉特旗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侦监处处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公诉处处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公诉一处处长,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协助张红霞同志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检务保障部、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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