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红霞,女,汉族,1967年8月生,内蒙古察哈尔右翼中旗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二级高级检察官。
1985.09--1989.07 内蒙古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9.08--1991.09 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运输
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1.09--1996.07 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运输
检察院起诉科助理检察员
1996.07--1998.11 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运输
检察院起诉科副科级检察员
1998.11--2000.08 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运输
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
2000.08--2002.03 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运输
检察院起诉科科长
2002.03--2004.04 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运输
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4.04--2017.06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
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
2017.06--2017.12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
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7.12--2019.05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
成员、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9.05--2021.0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
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
2021.0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