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业务数据
2022年1至12月兴安盟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3-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1至12月,兴安盟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最高检和自治区检察院工作部署和盟委工作要求,全力落实“质量建设年”各项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8人,同比下降36.33%;不捕679人,同比上升14.31%,不捕率59.2%,同比增加14.5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1637人,同比下降24.18%;决定不起诉633人,同比上升62.72%,不起诉率27.89%,同比增加12.62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全盟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82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6件,占监督数的56.1%,同比增加23.24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0件,同比上升119.51%;已纠正188件,监督采纳率104.44%,同比增加25.17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9件,同比下降9.52%;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9件,占审结总数的69.23%,同比增加10.41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件,同比上升266.67%;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2件,采纳率109.09%。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6人,对财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1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2件,其中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84.62%。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9件,法院同期采纳128件,采纳率99.22%。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48件,法院同期采纳248件,采纳率100%。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办理涉及虚假诉讼案件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7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1件,法院同期采纳43件,采纳率104.88%。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8件,法院同期采纳188件,采纳率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0件,同比上升2.97%。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7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83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54件,同比上升19.19%。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3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人,不捕57人,不捕率为71.25%,同比减少0.37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2.05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5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6人,不起诉50人,不起诉率58.14%,同比增加9.08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30.25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6人,占审结数的42.2%,同比增加12.57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9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6次;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讲座113次,同比上升98.25%。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刑事检察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人,同比纯增。起诉案件所涉罪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009件,同比上升0.9%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34人,同比上升47.83%,发放救助金61万元,同比下降28.24%。

八、其他工作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77件,同比上升9%。其中级院检察长办理76件,占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201件,占94%。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547件,占42.83%;民事、行政检察类349件,占27.33%;公益诉讼检察类381件,占29.84%。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盟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7人次。


服务互动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库
指导性案例
申诉接访
检察长信箱
大众留言板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
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新桥东街 邮编:1374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安盟分院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