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在全盟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赵国华)
时间:2020-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凝心聚力  真抓实干

以新作为开创兴安检察工作新局面

2020年3月17日)

赵国华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9年检察工作,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全盟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工作主题,围绕服务大局,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以机构重塑业务重构为契机,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一是始终注重把检察工作主动置于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坚持“三个精准”,严惩黑恶犯罪,依法批捕51人,起诉171人,包阿力木扎、张宝臣、刘有权人数众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团伙受到严惩,形成有力的震慑效应。注重打防结合,提出检察建议70份,推动源头治理。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起诉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6人,助力脱贫攻坚。聚力污染防治,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7人,守护兴安蓝天、碧水、净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犯罪18人。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并推进“司法救助双向延伸大治理机制”,开展司法救助16件,发放救助金57万元。这一事例和做法得到自治区院和盟委高度认可,并在多家媒体转载刊发,社会反响强烈。更加注重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分院牵头与盟工商联制定出台十条措施,促进形成检察+行业共同保护服务机制。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件40人,加强对科技创新司法保护。提请抗诉5件涉民营企业监督案件,积极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始终注重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迈出新步伐。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注重弥补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切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25人、起诉2543人。适用认罪认罚615件772人,主要做法在全区推进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决定逮捕21人,起诉64人,顺利完成自治区监委查办、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两起厅局级干部起诉工作。强化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2件、撤案2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3件次。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纠正意见46件。在全区率先启动了针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53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10件,提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50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44件。一件检察建议入选全区检察建议十大典型案例。受理行政监督案件350件,提出检察建议255件。加强国土资源、人防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3件。争取盟委、行署出台支持公益诉讼的18条措施,创新开展公益邮路活动,推动随手拍全部上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全年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52件,立案307件,履行诉前程序254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办案实现五大领域全覆盖,办案效果初步显现,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区典型案例。积极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两级院检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深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24人、不起诉2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7件47人。中旗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是始终注重政治、业务、管理齐抓并举,在强基固本、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取得新成效。抓教育守初心。分院党组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通始终,推动主题教育扎实有序推进,12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抓党建带队建。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新建160余平集声光电为一体的党建工作区和兴检书苑,为开展党建活动提供场所和硬件保障。组织开展红色教育、廉政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全盟两级院在维权、宣传、保障、技能竞赛等领域多次获奖。抓改革放活力。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全区率先完成内设机构重组以及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等改革,两批次招录补充书记员108人。坚持“小步快走”,分院9次97人(次)解决了职级待遇,释放干部人事制度红利。抓培训强素质。组织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中检网等各级各类培训1895人次,组建全盟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检察、蒙汉双语翻译等业务人才库,强化专业队伍建设。互派4名检察官挂职交流,开展理论研究、主题研讨,提升队伍业务素质。抓纪律强作风。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月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巡察活动,强化日常检务督查。抓科技强保障。完成数字机房、12309中心升级、公益诉讼手机举报平台建设,乌市院建成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助推业务发展。

一年来,在盟委和自治区院坚强领导下,全盟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更新检察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此,我代表分院党组对大家的辛苦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上,个别基层院和分院部门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的一些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对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理解不透彻。如,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个别检察人员没有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角度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认罪认罚适用率多次出现波动。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方面,也是年底才艰难完成自治区要求的立案任务。在履行监督职能上,“四大检察”的法律监督格局理解认识不够到位,对“全面协调充分”这一要旨把握不准,仍存在“刑事独大”的惯性思维。监督职能没有履行好,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客观存在,直接表现就是“两项监督”工作质效不高,各项监督数据持续低迷。另外,监督机制还没有运行好。如,在办案团队建设上,个别院、分院个别部门仍然没有完全按照检察官责任制、检察官主体地位的要求实质化运作。在队伍建设上,能力建设仍存在短板,去年在自治区院开展的各项检察业务竞赛中,我盟亮点不多,获奖很少。纪律作风方面,个别干警纪律松弛、作风漂浮,慢半拍,甚至慢一拍问题突出。我们的一些基层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岗双责责任失衡,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2018年以来,全盟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检察人员就有4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上述问题,凡此种种,都是我们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够的现实体现。

1月17日以来,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相继召开政法工作会议,最高检和自治区院相继召开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对做好今年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新的一年,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立足当下,谋求长远。全盟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高检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院、盟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和抓好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服务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和“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做好今年全盟检察工作,要把“讲政治”“抓落实”“严规矩”这三个基本要求贯穿始终。“讲政治”就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真正把“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领会透、落实好。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抓落实”就是要坚持目标导向,把抓当前和抓长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分清轻重缓急,对制约和影响全盟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性问题、根本性问题、长远性问题有准确的分析研判。要坚持责任导向,明确抓落实的责任主体,区分不同层级的落实责任。“严规矩”就是要充分认识规矩意识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意义,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合格、对党忠诚。要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办案规定,遵守办事规范,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遵循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遵循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规矩、社会公序良俗、道德伦理,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一、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全力推进平安兴安建设

(一)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要结合我盟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政法各机关共同实施“筑墙”“净土”“攻心”三大工程,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分裂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积极参与去极端化工作,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大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力度,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系列专项活动,严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二)下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落实收官目标,务必打深打透。要保持高压态势不变,加大办案力度,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效。进一步落实好分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要对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律提前介入,认真审核把关,正确引导侦查。要坚持深挖根治。要认真组织开展重大案件涉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加强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全面监督,对所有涉黑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进行全面清查。要积极参与矿产资源、生态环保、社会治安等12个重点领域行业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办案发现行业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公布典型类案,制发检察建议。二是要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3月20日以后,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工作组将进驻我盟开展工作,这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大考和全面检验,我们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在坚持抓好办案的同时,材料该更新的要更新,该整理汇总的要整理汇总,在“备查”中及时补齐工作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按照党委政法委相关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检察环节的落实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在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基础上,注重释法说理,全面推行公开听证。深化“千名检察官大接访”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办案包案和接访制度,落实承办案件检察官答复说理工作,对疑难复杂、矛盾冲突较大的案件,提高律师参与接访比例,共同化解矛盾,减轻信访上行压力。要认真部署开展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攻坚活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上下联动,因案施策,逐案化解。二是全面推开业务数据发布。要按照自治区院有关要求,加大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力度,尝试典型案例情况公开,让司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三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充分利用旗县区和乡镇社区矫正中心,采取“网格化+大数据”治理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督水平。积极推进两级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逐步形成书面、现场、网上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督新格局。四是继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明确普法责任,细化普法措施,充分发挥兴安检察“两微一端一站”宣传主阵地作用,讲好兴安检察故事。

二、自觉融入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3月4日,盟委张恩惠书记对分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作出批示:盟检察分院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望再接再厉,完善举措,依法履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全盟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张恩惠书记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办案指导意见和政策要求,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快速办理,从严惩处哄抬物价、制售伪劣药品、伤害医务人员等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要优化办案方式,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强化沟通协作,加快涉企犯罪案件的办理进度。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好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助力源头防控。这里特别强调一下机关防控和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事,只要疫情一天不解除,防控工作就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二)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要提高扶贫领域腐败犯罪的办案效率,着力推动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双向延伸大治理机制”。二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深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和“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对涉及环境污染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一并审查,以办重大案、典型案拓展监督影响。三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要认真推动“三号检察建议”落实,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采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手段,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三)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按照盟委和自治区院的统一部署,全面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注重协调配合。二是加大办案力度。要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加强煤炭资源领域涉权属、涉贿、涉税、涉环境破坏等类型案件的办理。三是提升办案质效。要严把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依法办案,确保专项整治中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标本兼治堵塞监管漏洞。

(四)着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全力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要充分吸取鸿茅药酒事件的经验教训,依法规范慎重采取批捕、起诉、查封、扣押等措施,依法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要加强与同级工商联沟通协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司法不当引起的损害民企合法权益问题。二是有力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对那些必须捕、必须诉特别是涉黑涉恶、罪行严重的,要坚决依法惩治。三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要积极与盟内民营企业联系,通过现场授课、发放宣传材料、新媒体互动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宪法法律知识,筑牢民营企业家遵法守法思想基础。

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全力推进刑事检察强中更优。一是着力做好“两项监督”工作。去年,全盟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核心数据均出现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超过40%。今年1至2月份,全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等数据均不太理想,每项数据上升的只有一个基层院,其他院不是数字下降就是数字空白,有的院个别数据连续两个月空白。这说明我们还没有正确处理好办案与监督的关系,监督业务与批捕起诉亟需同步加强。要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室全覆盖创造的良好条件,自觉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及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依法追捕追诉,精准提出抗诉,降低批捕起诉环节“案-件比”。要积极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加强对不捕案件、刑拘未报捕未移诉等案件的跟踪监督。要全力推进自治区院联合公安厅开展的为期半年的“两项监督”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两项监督”工作质量。二是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去年,全盟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只有29.48%,低于全区36.48%的适用率。今年2月份,自治区院约谈了1月份认罪认罚工作开展不力的分市院,同时对我盟的工作进行了预警提示。近期,分院及时调度了此项工作,约谈了工作成绩下滑的基层院。2月份的数据虽有上升,但刚刚达到70%,为71.43%,与区院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全盟两级院数据环比上升的仅有1个院,环比下降的有5个院,一个院甚至是空白。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说明我们的担当意识还不强,说明我们主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我们要在坚持“可用尽用”,努力提升适用率的同时,重点抓好侦查环节、起诉环节和审判环节的适用,做好受理审查、程序启动、与辩护律师沟通、与法院的量刑衔接等工作,争取各项指标进入全区第一方阵。分院要通过预警提示或约谈等手段,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拖延塞责”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牢固树立“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要认真配合自治区院开展对捕后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对发现明显存在不该捕而捕、不该诉而诉的,剖析原因,认真改进。要切实转变执法司法理念,纠正以捕代侦、以押促侦、以押便诉等习惯做法,坚持“少捕慎诉”,切实降低逮捕率,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扩大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要健全涉企冤假错案依法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按照党委政法委部署,自下而上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确属冤假错案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四是进一步加强监检衔接。要定期就办案质量、工作衔接问题与监委进行通报协商,加强常态化沟通,减少认识分歧。严把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关,依法做好提前介入、证据审查和审前过滤工作。对于定罪量刑证据存在突出问题的,在沟通后依法退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高度重视职务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提出量刑建议,确保罚当其罪。五是深入推进巡回检察。要持续推进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关巡回检察工作的常态化开展,统筹全盟监督力量一体化,形成分院统领、基层院参与的执法监督格局。六是切实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要突出重点,深入查办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等领域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加大查办三大诉讼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注意搜集对监管、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进行监督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对于符合条件的线索要及时上报,今年各旗县市院都要报送2条以上有价值的线索。七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未检工作。继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各基层院检察长要适时邀请同级党政领导实地查访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推动这项工作做实、做到位。要会同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动完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制度;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工作和教职工入职查询工作。与教育部门商讨、研究,共同推动校园“心理数据”采集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全盟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兼具取证、救助等功能的“一站式”办案场所,继续推进我盟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和未检办案区建设。八是着力降低“案件比”。“案-件比”是衡量检察官履职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建立“案-件比”质量指标评价体系,目的就是要自我加压、建立倒逼机制,树立案件的整体质量意识,务求每个办案环节都做到极致,防止、减少程序空转。去年,全盟检察机关“案-件比”为1.854,在全区排名第八位。全盟“案-件比”偏高主要是因为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以及上诉案件较多造成的。各基层院、分院刑检部门要高度重视刑事“案-件比”偏高的问题,认真对照存在的不足,针对影响“案-件比”的数据项调整工作重点,切实提高介入侦查案件比例,严格控制退查比例,加强释法说理,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努力降低“案-件比”,实现司法为民的最佳效果。

(二)全力推进民事检察由弱变强。一是深化生效裁判监督。要对2018年以来生效裁判监督意见未被采纳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跟进监督。分院要提升提请抗诉案件质量,消灭提出抗诉空白点,力争使再审检察建议及采纳率有新的提升;基层院要将工作重点聚焦在案件受理数、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及采纳率、执行监督及采纳率这五个业务数据上。同时,要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二是深化民事执行监督。加强与司法、公证、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非诉执行中的问题。对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专项治理,监督法院加大涉政府案件的执行力度。三是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整合资源形成打击虚假诉讼合力,集中办理一批有份量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同步加强对审判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审查。

(三)全力推进行政检察强基提效。一是持续巩固工作基础。分院要严格执行3个月内审结要求,对新受理案件及上级院复查案件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做到释法说理和稳控工作前移,争取一次解决纠纷。二是扎实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分院要制定活动方案,紧盯严重损害公民实体权益、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重点案件,强化调查核实,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检察宣告等方式,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集中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案件。三是持续抓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认真开展国土监管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监督内容要从执法、司法规范性问题逐步向有关部门人员怠于履职、故意渎职违法问题转变。要在跟踪监督整改效果上下功夫,突出案件质效。将专项监督与检察办案相结合,围绕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要稳妥探索延伸监督触角,努力在“一手托两家”上有更多作为。

(四)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提质拓面。要按照保证数量是基础、提升质量是关键、优化办案结构是重点的要求,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从去年办案情况分析,我盟还存在地区不平衡、办案发力不均衡的问题。今年,在办案数量上,线索、立案、诉前程序要保持稳中有进,分院将根据各地业务体量和实际情况,核定办案基准任务数,解决办案不平衡的问题。各院要重点抓好“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以“大”带“小”,整体推进。在办案领域上,要在法定4+1”办案领域全覆盖,同时在等外领域不能出现空白在办案重点上,要突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两大主战场,持续发力,靶向着力。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守护草原”等专项监督活动。强调一点,基层院要继续加大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的办理力度,对于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期整改的,要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提起诉讼。分院要加大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优化办案结构。把针对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及判决执行全流程“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不断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坚决杜绝“类案群发”“个案拆分”的凑数案。二是要优化办案力量,推进专业化建设。目前来看,全盟普遍存在专门机构人员不足、办案组不“专”的问题。各院要加强办案资源统筹,整合一线办案力量,优化办案组织,推进专业化建设。三是要坚持合作共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重点要落实好检察+行政协同共治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提升协同办案能力。积极探索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深化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探索在全盟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建立检察+派驻工作机制,落实好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进形成生态公益保护合力。

四、以“五个过硬”为目标,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队伍建设方向。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今年自治区院和盟委政法委要开展政治轮训,各院要做好组织工作,同时,要抓好全盟检察系统学习培训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执行到位,配合党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工作,坚决全面彻底肃清邢云、赵黎平、马明等流毒影响。三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持续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四是积极选树典型。结合高检院、自治区院组织开展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选树经得起时代考验、人民检验的新时代优秀集体和个人。要重点加强对先进典型春华和“春华工作室”的宣传工作,持续推进。今年,政法委要开展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各院要积极行动,力争检察系统占有更多席位。

(二)坚持以“组织机构”优化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一是强化人才交流,积极推进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常态化机制,探索从其他司法机关,金融、环保等部门交流引进专业人才。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抓严抓细抓实支部工作。要完善机关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机构,建立相应制度。三是强化办案团队建设。合理调配办案力量,人数较少的基层院,要优化办案组织,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今年自治区院和政法委都提出,市县任职满5年的“一把手”和重要副职易地交流任职,我们要按照上级组织的统一安排,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坚持以“能力建设”夯实履职基础。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发挥传帮带作用。班子成员都要至少讲一节公开课,各主要业务条线都要推举至少2名业务骨干上讲台。外出培训的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培训结束后,通过授课的方式将所学内容向相关人员进行讲授,避免把外出培训当成福利待遇。二是强化业务评比,组织开展全盟检察机关优质案件、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要积极创新做好检察调研工作,服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院要提早抓紧做好课题申报工作。三是强化信息化应用,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运行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为基础,统筹做好安装部署、系统配置、人员培训、应用指导、运行维护等工作。

(四)坚持以“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严格督促执行“三个规定”,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问题。二是切实强化检务督察工作。把检务督察重心转移到执法督察、惩戒、巡察、内部审计职能上,进一步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力度。三是做好配合巡视和对下巡察工作。全力做好自治区院巡视我盟的配合工作,提前沟通巡视事项,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认真组织开展对2个基层院的巡察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院纪律作风建设基础。

(五)坚持以“基层基础建设”激发内生动力。一是要全力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抓好基层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任务措施,健全完善联系基层院工作制度。二是全力推进全盟两级院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力争在今年实现新突破。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自治区院相关要求,重新规划办案工作区布局,积极完善机关机要保密档案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四是要加强检察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好重要节庆日期间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关于“基层院建设年”,高检院和自治区院目前还没有下发具体方案。我想,等方案下发后,我们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两件事跟各位先通报一下:一是今年要对每个基层院在兴安电视台做一期宣传,各院要提前策划宣传主题、方向,准备精品、亮点素材。二是今年时间允许的话,计划召开一次基层院建设现场会。以后每年观摩两个院,3年6个院,推进基层院整体发展,打造兴安检察特色品牌。

最后,我再着重强调一点:全盟两级院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核心引领作用。是否能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开创全盟检察工作新局面,关键在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检察长。我们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带领检察干警投入工作,要吃透“上情”、把握“下情”、做好“结合”文章,做到心中有数;要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讲效果、抓问题解难题,做到肩上有责;要坚持“三个贯穿始终”,积极改进作风,主动深入一线,做到脚下有力,行动有效,以最大的干劲和斗志把各项检察工作推向前进。   

同志们,2020年全盟检察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开局重在引领,决胜贵在谋划,目标催人奋进,发展时不我待,我们要在自治区院和盟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兴安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服务互动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库
指导性案例
申诉接访
检察长信箱
大众留言板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
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新桥东街 邮编:1374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安盟分院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