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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全盟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赵国华)
时间:2020-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全盟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盟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9年全盟各项检察工作。

2018年,全盟检察机关在盟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全区检察长会议提出的“四个必须”“七个聚焦”“五个落实”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深入推进平安兴安、法治兴安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

一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882人,批准逮捕1674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5125人,提起公诉1393人,相关做法多次被自治区院转发推广,并在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制定印发《全盟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导意见》,探索打造 “枫桥经验”兴安检察版,全年共化解各类矛盾23件,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全部息诉罢访。 “包领某等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指导性案例。

二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轮驱动”意识,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构建监督与被监督良性互动关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刑事检察工作不断加强改进,刑事执行工作继续创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取得进步,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推进。全年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62件1506人,起诉1981件2718人。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038件,提出检察建议798件。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7件,立案307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141人,被办案机关全部采纳。

三是有效提升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入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明确终身负责制。两级院入额的院领导均独立办案,共办案1362件,占案件总数的24.7%,部门负责人办案3117件,占案件总数的56.5%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工程。更新升级光纤基础网络,完成检察专网建设工作并投入运行,建成了集高仿真远程视频会商系统与云桌面系统为一体的高标准网呈会议室和多功能综合报告厅,全面建成远程提讯系统,推进与法院、看守所三地联网远程提审、远程开庭。

四是积极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兴安盟检察分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创新开展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班子成员兼任党支部书记,进一步强化支部组织力和领导力。注重加强队伍素能建设。2018年,全盟两级院共有37个集体、73名个人分别受到国家级、自治区级、盟级表彰,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1名干警在全国法警技能竞赛中获两项冠军。

2018年,全盟检察工作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是盟委和自治区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盟两级院党组和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每一个数字、每一份成绩都凝聚着大家的智慧与汗水。在此,我谨代表分院党组向全体检察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入查找不足与短板。全盟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个别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仍然存在就按办案,机械执法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对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重视不够。二是“四轮驱动”检察工作模式发展不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基础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抗诉、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不少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主要核心业务数据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五是检察队伍素质还有待提升。个别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不能很好的适应检察工作需要。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下力解决!

今年,我们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同时也面对敏感案事件扎堆的突出风险,诸多不确定因素,对做好全盟检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新的一年,全盟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持续推进“四个必须”“七个聚焦”“五个落实”,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讲政治、讲法治、讲担当,全面深入抓办案、抓改革、抓管理、抓作风、抓基层,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实举措履职尽责,以更严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平安兴安、法治兴安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以实际工作成效庆祝共和国70华诞。

做好今年全盟检察工作,要强化“五个坚持”做到“五个切实加强”。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盟检察机关的行动指南。思想上的短板是制约发展的根子。要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有力思想武器。全盟检察机关要精心组织学习培训,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班等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全盟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关键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拥护核心。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最根本的保证。全盟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积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依规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落实,坚决执行区院、盟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领导班子要以上率下,将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全力推动落地见效,与“慵懒散粗拖浮”作坚决斗争,坚决打通“中梗阻”。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全盟检察工作的根本立场。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只有把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和现实感受作为司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从根本上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全盟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恪守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更多的公平正义源源不断地送到人民群众的手里。

二、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加强检察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从中央层面部署开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各院党组要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部署推动,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要压实第一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指挥作用和协调职能。全盟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规范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并运行好台账数据管理制度,透过数据发现新问题、新趋势,为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以专项斗争为契机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专业化程度,全面实行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体”机制,切实提升出庭指控能力,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要进一步提高侦查监督效率,要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今年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分院继续实行对各基层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专门指导的做法,有效化解办案阻力,确保司法尺度一致、办案标准统一。要优化多方联动格局。加强检察机关内部联动,着力解决专项斗争中各方协作配合不足、工作合力不强的问题,提高参与专项斗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实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作,尚未制定外部协作衔接机制、制度的基层院应当抓紧建立并执行,已有成型机制的基层院应当根据专项斗争的新方向、新目标、涉黑涉恶案件的新特点、新趋势适时进行完善调整。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外部联动,各院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研判,及时掌握黑恶势力犯罪入侵的新领域、存在的新形态、违法的新手段、滋生的新土壤,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堵塞行业漏洞、净化社会环境,根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要全面贯彻落实5月17日全区检察机关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有关事宜推进会精神,全力做好中央督导迎检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把迎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增强接受督导检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支持配合督导检查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和进度,抓紧办结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始终保持好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对于督导组指出和反馈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建立台账进行逐项分解落实

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按照分院制定出台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从履行职能、机制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惩治金融犯罪防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监督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司法不公等问题,强化对涉民营企业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地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标准,严格把握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界限,依法规范慎重采取批捕、起诉、查封、扣押等措施,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要丰富司法服务方式方法。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以案释法,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促进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与公安、法院以及工商联、商会的联系,形成打击犯罪、保护企业家的工作合力。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兴网络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的网络安全感。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立足司法办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及时向盟委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强化社会面治理效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检察官法律文书说理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进课堂,用案例明理释法,帮助广大师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要全面贯彻落实5月17日全区检察机关调度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切实提高认识站位,确保把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作为今后检察建议工作开展的标杆示范,并结合全盟检察工作实际,建设平安校园,落实普法职能,做好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树立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良好形象,争取社会各界的信任、支持。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加强 “四大检察”整体发展

今年,我们的业务工作要按照高检院和自治区检察院的要求,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加强业务建设,补足法律监督短板,提高办案质效。

刑事检察工作要更加优。细化和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正确处理捕和诉的关系,准确把握逮捕条件。推动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不断完善办案机制以及分案、监督、考评等配套机制。强化主导意识,完善主导机制,提升主导能力,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批准逮捕、庭审指控等方面,切实把证据做得更扎实到位,强化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把握适用原则,依法行使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进一步强化制度创新,全力推动我盟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顺利实施。充分学习成功经验,强化与监委的工作联系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协作,提升办案效率,依法做好对重大、疑难、有影响案件的适时介入调查、侦查工作,加强与调查、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将刑事检察这个传统强项优势发挥的更加明显。继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工作中既要注重排摸线索,又要加强调查核实。要聚焦重点工作,努力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数量和质量稳中有升,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羁押期限检察和纠防久押不决案件工作、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要严格规范办案,该向政法委、监委报告的及时报告,有争议、拿不准的及时向上级院请示。同时加快制度完善、人才培养,确保将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好。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符合未检工作发展规律的专业化、专门化办案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效衔接。

民事检察工作要更深入。2018年,全盟民事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更高更多的司法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我们要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产品和重中之重来做实,深入分析研究民事审判深层次违法问题,重点监督纠正司法理念方面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精准提出抗诉,提高再审检察建议质量。要加强与本院或跨院刑事检察部门沟通协作,强化虚假诉讼、虚假仲裁和违法公证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权威。要把类案监督作为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的重要途径,善于选择具有典型性和社会影响的案件,重点在房屋买卖、土地承包、劳动争议、不动产确权、违法执行等案件类别上加强研究,统一标准,促进司法理念转变,提升扩大民事检察监督影响力。要多措并举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按照自治区院要求,认真开展执行监督宣传活动,既要做好“依职权监督”,更要加大“依当事人申请监督”比重。既要加强对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等违法情形的监督,同时还要支持法院依法执行,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要紧盯人民法院非诉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在出具非诉执行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民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行政检察工作要更精准。长期以来,无论是理念还是实践,包括重视、投入程度,行政检察与其他检察业务相比都有明显差距。全盟检察机关不同程度存在有职能、无业务、没案件的问题。这里有客观因素,但在主观上我们应从办案理念、专业能力、工作方法等方面找原因。要切实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通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既要维护司法公正,又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争取双赢多赢共赢,要通过借助“外脑”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律师、退休法官、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帮助我们办好重大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

公益诉讼工作要更加实。公益诉讼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着力点,也是未来的工作重点。下一步分院将统一协调公益诉讼统一指挥机制,加强线索集中收集、研判、分发。要依托12309、舆情监控系统等,加强与媒体、行政执法机关等互动联系,多维度扩展案件来源。各院检察长要做公益诉讼工作的坚强后盾,亲自谋划部署,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各院之间案件线索移送、协同办案机制,分院将通过督办、交办、指定管辖,排除办案阻力。进一步优化多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要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对经过诉前程序公益仍得不到保护的,依法启动诉讼程序。要立足兴安盟实际,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层次水平。在做好工作同时,也要注重加强解释宣传,要强调提起诉讼不是目的,让受损的公共利益得到修复和保护才是目标,切实让全社会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四、坚持深化检察改革,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强化改革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制体制。各基层检察院要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认真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全力提升新机构、新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健全领导干部办案、绩效考核等制度机制,有效破解领导干部办案责任落实难、办案团队合力形成难、绩效考核激励作用发挥难等问题。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员额退出机制。今年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要提升检察监督的质效还要重点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目前看来,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是影响建议效果的重要症结,我们要严格贯彻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检察建议的制作、审核、送达、跟踪及质效评估机制,确保检察建议可操作、应采纳、有刚性。要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当前背景下,行政综合任务更为繁重,司法行政部门空心化问题十分严峻。各院要下大力气抓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信息决策、保密密码等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从优待检理念,从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关爱、生活上体恤,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                                                                                                                                                                                                                             

加快完善检察工作发展保障。要加大案件管理力度。切实履行好案件管理、流程监控职责,加强对案件及检察官的日常管理监督,将数据统计、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以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加强数据的深度分析,为业务开展提供参考。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要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完善重点课题和专项调研机制,运用好“检答网”平台,为解决办理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提供思路和参考,确保打击精准、指控有力。深入推进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工作,形成与审判机关良性的监督配合关系。要提升检察技术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拥抱智慧检务,勇于突破固有的办案模式,探索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重点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统筹推进软硬件建设,促进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解放检察“生产力”,充分提升工作效率。

五、坚持“四化”标准,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司法能力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在新的形势任务下,我们必须敏感于自身的不足、短板和弱项,要全面落实“五个过硬”总要求,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素质建设。要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政治文化、政治生活、政治生态一体化建设,夯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政治基础。深化政治建检专题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弘扬清风正气。要紧密结合检察队伍实际,按照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要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常态化,教育引导全盟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全力推进“思想再解放、笃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专业化建设。要强化岗位培训。要围绕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开展精准培训,加强青年检察官培养,稳扎稳打,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以知促行。要加强人才培养。各院要深入调查研究,理清队伍现状、了解工作需求、明确短板弱项,探索与内设机构改革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确保在人才培养的策划设计、安排实施时对症下药。要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评议、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知识储备和办案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持续转变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政治生态行动,严查 “四风”及其新形式新表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在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我们要从最基本的抓起,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工作,保持队伍稳定性。要强化巡察和督察作用,推动政治巡察融入检察业务,发现和督促解决司法办案中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务督察的职能作用,分院要深入各基层院就专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进一步正风肃纪,开展纪律整顿和警示教育活动。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要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字当头,全面从严治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专项整治,建设一支能干事、不出事的过硬检察队伍。分院下发了《兴安盟检察分院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整治“四官”问题 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行动实施方案》,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各院要认真对照检查,抓好贯彻落实。各院检察长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形成有责必担、失责必究的严管态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对待共性问题要积极对照自查,个性问题认真认领整改,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用好“四种形态”以追责促落实。

同志们,新的一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强烈的危机意识和只争朝夕的奋斗精神,把当前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为兴安盟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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