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众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MGZT-ZB-25-021),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
3、服务期限:1年(2025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本项目为续期采购,第二年、第三年合同续签与否,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实际需求决定;若续签,合同价格保持不变。
4、采购内容:消防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且服务类型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各级网站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提供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内蒙古众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服务人员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信誉截图。
注: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等);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通讯方式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2日15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众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官网(http://www.xingan.jcy.gov.cn/)
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系人:黄鑫
联系电话:139482366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众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址:乌兰浩特市中汇花园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482-8420122